第23章 新的开始,新的服装

靠口碑发酵的歌曲或者是其他东西,它们的发展速度也许没那么快,但终究是会具有长久生命力的。

这首《夜来香》在地球已经证明了它的顽强生命力。而在水蓝星它也已经开始绽放了。

这是虞天后的转型之作,所以马修要用这首歌给天后的职业生涯做一个承上启下的注解。

第二天上午虞婉怡带着她的经纪人吴谅走进了蓝鲸娱乐大厦。

不管认识不认识的都过来向她恭贺

“婉怡姐,你唱得太好听了!”

“恭喜婉怡姐”

“预祝婉怡姐单曲登顶”

虞婉怡也对每个人报以微笑。

会议室里,白胜打开了投影,直接投放出实时的单曲排名。

才过了一个晚上,还不到24小时的呢,《夜来香》就已经杀到了第12名。

这绝对是要大爆啊!

“婉怡姐,有没有信心冲顶啊?”秦紫云问

“只要进了前十我就谢天谢地了。哦,不对,我要谢的是马修。”

“哪里,哪里,第一是你的粉丝群庞大,第二是你唱得好。”

“不!这些都是次要的,最主要的是你的歌好!”

“可以说这是我这辈子唱过的最好的歌!”

“我是遇到了贵人。”

“婉怡姐你可是太抬举我了,这和你的努力分不开。你绝对是歌手里的劳模!”

“马修哥,胜哥,这首歌能进前十的铁板钉钉的事,要不我们再出把力把这首歌推到榜首怎么样?”秦紫云笑嘻嘻地建议。

“小云说得没错,我让宣发部门跟进。”

“先等等,我得先给婉怡姐拍组mv。”

“小白,我需要一个服装设计师。”

黄建华是天河娱乐最近几年重点培养的男歌手。这几年上升的势头很快。

每出一张专辑,虽然从来没有进过前五,但前十却总有他的身影。

目前短歌行排行榜上第10名的歌《唱出自己》就是他的。

不过现在的黄建华却像有点焦躁不安,在房间里不停地走来走去。而他的经纪人陆海一直在刷着手机。

“我说华子,你别老在我面前瞎晃悠!你要放平心态!你想想自己是什么地位,人家是什么地位?”

“说得不好听点,虽然你人称‘小天王’,那是粉丝捧着你!”

“单从音乐性上来说,你那首歌入得了那些大佬的法眼?他们连你的错误都不屑评价!”

黄建华脸被憋得通红,但是他又反驳不了,陆海说的可是大实话!

“不过你这几年的成长大家还是看在眼里,也给你送出了鼓励。但你小子飘了?真以为自己能和老牌的天王天后相提并论了?”

“人家虞婉怡出道15年,那是积累了多少人啊?”

“所以华子啊,你被虞婉怡pk下去了那才是正常。”

“而更厉害的是给她写歌的那个人,这绝对是一首经典之作!所以你小子放聪明点,等下被虞婉怡超过的时候发帖祝贺她!”

“我跟你讲啊,咱们平时和虞天后没什么交集,正好趁这个机会结识一下,要是能通过她和那位制作人搭上线了,那才是最大的收获!”

陆海的一席话给了黄建华一盆冰水,让他彻底地冷静了下来。在仔细地思考之后,不得不承认陆海这个经纪人水平就是高!

“华子,准备发帖吧!”

就讲话这点时间,《夜来香》就已经排上了风云榜。这是前10名榜单的别称。

而在蓝鲸娱乐这里,虽然会议室里的人都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结果,但谁都没有要庆祝的意思。

他们都围着马修和一个服装设计师。

设计师在马修的口述下,用她的画笔将马修所描述的东西一点点在纸面上显现出来。

有时两个人还相互探讨一下,大约在午饭前,终于虞天后在mv中要穿的衣服画好了,一件尽显女性柔媚的连体裙装。

秦紫云马上发出猪哼哼,“我也要,我也要。”

“你啊,还稍微小了点。我是根据婉怡姐的气质来设计的。不过要是弄件试试,让我看看效果也可以哦。”马修对她使出了摸头杀。

“你们说这件衣服叫什么呢?”

大家考虑良久。最后在集思广益下,认为这件衣服是给虞婉怡穿的,而虞婉怡又是蓝鲸在流行音乐方面的旗手,所以不如叫‘旗袍’吧!

绕了一圈,又回到原来的名字了。

没错,马修画的就是旗袍!但是纸面上的画怎么能够和成品相媲美呢?

服装部门连夜赶工,按照设计一共裁出了7件旗袍,其中5件是虞婉怡的,剩下的2件是秦紫云假公济私的。

当虞婉怡穿上旗袍后,尽显女人修长的身材和优雅的气质。完完全全地体现了一个天后的气场。

这5套不同的旗袍,无袖的,短袖的,高领的,v领的和不同的纹饰,虽然都是旗袍,但仿佛每一件都能够讲述一个故事。

当然故事的核心还是为了体现《夜来香》。

秦紫云也迫不及待地穿上了她从马修哥哥那里磨来的旗袍。当她穿起一件粉绿色的v领荷叶袖旗袍后,站到了镜子前。

她简直无法想象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!

连她自己都对镜中人表现出情难自禁的喜爱了!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。

然后她小脑瓜一转,直接就穿着旗袍去楼下找马修了。

马修此时正在15楼的练功房里和虞婉怡、编舞人员一起讨论舞美设计。

他的设计是一开始虞婉怡穿着紫色裙装,走入夜色的花园中,似乎是问到了一股香气,这股香气一直将她引到夜来香花丛旁边,在这里她跳了一支美妙的舞蹈。画面淡出,第一段结束。

第二段,换上旗袍,暗含着新的服装,新的开始之意。在这一段中就不加入舞蹈了,而是虞婉怡或手执团扇,或手握书卷,或手持仿古的麦克风在那里唱着这首《夜来香》。

而在秦紫云来到这里时,她正好看到穿上了旗袍的虞婉怡。虽然对方也是女人,但她的两只眼睛却舍不得离开,差点来这里干什么都忘了。

这时她才明白当时马修为什么说这更适合虞婉怡了。

但她也不差啊!虞婉怡的雍容,对上秦紫云的清纯;婉怡的慵懒对上紫云的活泼;前者的妖娆对上后者的柔美。

她秦紫云也将旗袍穿出了自己的特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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